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
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我国城市综合评价中含金量最高的,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有丰润价值内涵和人文精神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在创建的过程中城市有了努力目标、有了建设方向,可以使城市更有文化、更有品味;可以为民办好事、做实事,有助于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从而造福广大市民群众。
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由中央文明委命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2005年评选表彰第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不是终身制的,实行动态管理,创建成功后每年要接受中央文明办的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测评和明查暗访,并且通过三年后中央文明办的文明城市复查考核才能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
武汉市创全国文明城市概况:武汉市2014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今年是第六届的第二年,武汉市目前是在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始终秉持着“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这一宗旨,一以贯之,持久发力,久久为功。
蔡甸区创全国文明城市概况:今年全市测评共有66类考察点位,其中涉及到我区的有63类。我区成立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制发相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实行区领导包点包片督办督查;制定区委宣传部部领导带队督查工作方案,每周开展督办督查工作;区委文明办每日到各点位督导,重点督查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入户问卷调查等情况,发现问题立行整改。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方式: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主要分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五大创建”。
公益广告宣传形式: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在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和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宾馆酒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播公益广告。
武汉市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目前,武汉市共有全国道德模范15位(吴天祥、黄来女、王争艳、孙东林、董明、杨小玲、刘培、刘洋、江玉珍、江远斌、官东、黄旭华、马旭、李道洲、黄群)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7人、中国好人95位。以及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的优秀人物和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形成“做文明有礼武汉人”的靓丽城市风景。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等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组织拍摄制作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宣传片。
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和文明单位两支队伍的力量。在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动员全区志愿者,开展文明志愿引导。在公园、广场、交通路口、商业街、旅游景点、社区等公共场所,在医院、超市、银行等窗口行业,普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动员各级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活动。
文明餐桌的基本要求:文明餐桌即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和文明用餐。要求做到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倡导节约、不剩饭菜;合理点餐、抵制浪费。
15分钟生活圈:就是实现以家为中心的15分钟步行可达范围内,都有较为完善的养老、医疗、教育、商业、交通、文体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中国梦: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志愿服务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武汉市民文明公约: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热爱武汉、复兴武汉;爱护公物、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说话;敬老爱幼、邻里和谐、讲究卫生、植树栽花;移风易俗、婚丧简办、志愿服务、热心公益。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3、在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闹现象。
4、自觉保持交通畅通、不人为造成交通阻塞;行人服从交警指挥,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
5、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排队侯车,依次上下车。
6、禁止酒后驾车。
7、在公共场所主动帮助老、残、弱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8、要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讯。
9、要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